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实现阳光、平安、有序的招生工作目标。根据2022年县城实际招生情况和布局调整情况,并结合2023年学区内应入学适龄儿童情况,特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全面贯彻“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的总体要求,坚持整体谋划、免试入学、“两个一致”、应入尽入、“一校一策”的原则,各校按照类别顺序依次进行招生。
二、类别划分
第一类: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监护人房产在本学区类;
第二类: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监护人房产不在本学区类;
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本学区、监护人有证房产在本学区类;
第四类:户籍、监护人有证房产均不在学区的本县农村户籍类;
第五类:无有证房产的外市县户籍类。
三、学区分布
1.实验小学校:永宁街道19委、23委、24委(南郡星河湾小区以西,不含南郡星河湾小区),永盛街道10委、13委、14委,庆德村1组、9-11组,邵家村1-3组,永青村3组。
2.满族中心小学校:永宁街道6委、9-18委、20-22委、24委(南郡星河湾小区以东,含南郡星河湾小区),永青村1组、2组,邵家村4组,东新村,新四村,永新村。
3.满族第二小学校:永宁街道3委,永盛街道1-3委、5-9委、11委、12委、15委,庆德村2-8组,五四村。
4.满族第四小学校:永宁街道1委、2委、4委、5委、7委、8委、25委,永盛街道4委,永青村4-7组,河北村。
5.实验中学校:永宁街道19-24委,永盛街道11-14委,永青村2组、3组,庆德村1-11组,邵家村,新四村。
6.满族初级中学校:永宁街道1-18委、25委,永盛街道1-10委、15委,永青村1组、4-7组,建国村,五四村,东新村,利民村,河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