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建立会商协调和应急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有序招生、顺利入学、社会稳定。
组长:徐鹏(县科教局局长)
副组长:张德荣(县科教局党委书记)
成员:肖绪成(科教局副局长,联系包抓城区一小)
李永东(科教局副局长,联系包抓城区二小)
徐文军(考管中心主任,联系包抓城区三小)
杨有芹(科教局副局长,联系包抓城区一中)
刘涛(督导室主任,联系包抓城区二中)
胡仁旺(党委副书记,联系包抓城区三中)
冯爱铭(党委副书记,联系包抓九一小学)
黄运虎(基教股股长,联系包抓城关街办相关学校、十里街办刘村小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股,由李永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基教股干部负责办公。
二、招生对象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山阳城区户籍及住房(和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的儿童,或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必须是2013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因病因残儿童可延缓一年入学。
城区中学七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山阳城区户籍及住房(和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的小学段毕业生,或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段毕业生应当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三统一”入学原则
2019年城区中小学入学工作按统一要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进行。
(三)坚持按序入学原则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优先就近入学;
2.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入学;
3.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城区各义务段学校可有序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4.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合理调配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四)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因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形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住房产权不一致的,家长申请在原学区学校入学,由学校调查核实后安排入学。
四、学区划分
(一)小学
1.城区一小:东起卜吉河(以河道为界),西至丰阳塔根(原西关社区),南至翠屏小区-人民广场-丰泰园小区,北至苍龙山根。
2.城区二小:东起原九子碑村,西至卜吉河(以河道为界),南至滨河佳居-丰阳之星小区-安居佳苑-接翠屏小区东头,北至面粉厂塬。
3.城区三小:东起丰阳塔根(原西关社区),西至西河村,南至丰阳花园小区-天竺佳苑小区,北至信合家属楼-福临佳苑小区-信隆小区。
4.宏祥小区的学生在城关街办九一小学、姜坪小学,十里街道刘家村小学登记入学;阳光水岸小区的学生在城关街道胜利小学登记入学。
(二)初中
1.城区一中:东起服务楼(以街道为界),西至西河村,南北两山之间。
2.城区二中:东起山阳中学南校区,西至服务楼(以街道为界),南北两山之间。
3.城区三中:东起宏祥小区,西至山阳中学南校区,南北两山之间。
五、工作程序
山阳县2019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政策宣传(8月15日——8月19日)。县科教体局组织召开相关学校校长会,安排部署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在“山阳科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山阳县2019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城区各中小学负责在学校内外醒目位置张贴《XXXX(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内容应包含本校学区范围、学位供应情况、报名所需证件、登记时间、地点,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组织入学登记(8月20日——8月22日)。
1.审核登记。在山阳城区公办中小学有就读意向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查看学校入学登记通知,按照要求到对应学区中小学在正常工作时间段审核、登记。
2.所需证件
①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房产证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无房产证但属于以下几种类型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购置商品房暂无房产证或购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单位集资购房须提供单位购房证明;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
④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务工证明、租房合同及居住地居委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进城经商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⑥一年级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类型
第一类:“人户合一”型。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的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为第一类入学学生。
城区各学校对本学区内符合第一类型的适龄儿童少年,首先安排入学,通知其法定监护人按时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类:“人户分离”型。城区各学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一是户籍优先。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山阳城区户籍,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为准,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均无山阳城区户籍,但在山阳城区购置房产,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学位不足情况下,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调配到有空缺学位的城区中小学就读。
第三类:“随迁子女”型。城区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可接收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自行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有序予以解决。在学位不足情况下,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调配到有空缺学位的城区中小学就读。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来山阳工作外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阶段:入学注册(8月31日——9月1日)。城区各学校通知新生到校注册,开展入学教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严禁各学校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费用。
(二)学生逾期不按时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严禁到两所及两所以上学校重复登记。
(四)县直中小学及城关、十里街办中心小学登记期间,每天下午6时前上报登记人数(电话:8383781)。
(五)各学校根据学生异动情况,招录的其他年级插班生,不得组织考试,入学登记程序及统筹调配办法与起始年级相同。
(六)强化学籍管理。城区各学校务必在9月8日前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上报县科教体局基教股审核备案,并于9月30日前完成一年级学籍建档、插班生学籍接转、七年级学籍招录工作。
(七)县科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8383781,8383791),开通举报电话(8321735)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八)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级人数(55人以内),对于违规招生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