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良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2)合格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3)不合格
①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②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为零分时。
(1)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2)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技术)等进行验收。
(3)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②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1)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型等进行划分。
(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②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