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仲裁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受《仲裁法》的调整。
3、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
2、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含二人),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共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
3、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
4、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2、起诉方式,应当以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
3、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
4、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间为2年;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约定申请仲裁。
4、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