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户籍适龄儿童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以户口簿为依据,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实行“阳光招生”。
招生对象及条件
1.县直机关单位职工子女,溪洛渡镇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子女,溪洛渡电站正式职工子女。
2.溪洛渡镇校园社区1—3组、5—15组;景新社区3组、7—11组、13—16组、20—22组适龄儿童。
3.县域内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二)城南小学学区范围及招生对象
1.县直机关单位职工子女,溪洛渡镇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子女,溪洛渡电站正式职工子女。
2.校园社区第4组、农场社区冒水2组;景新社区4组、8组、11组、17组,桐堡易迁安置户;桐堡村桐堡1—4社、槐花1—4社、小鸭1—5社、大桥1—5社;双凤村水银盘1-4社;干河村砖房1—4社,太坪1—5社适龄儿童。
3.县域内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4.县内外户籍进城创业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县城租房落户随迁子女。
以上1—3类城南小学校区直取学位对象;4—5类为城南小学校区摇号对象。
(三)民族小学学区范围及招生对象
1.户籍在永善县的少数民族学生(自愿就读的)。
2.县直机关单位职工子女,溪洛渡镇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子女,溪洛渡电站正式职工子女。
3.景新社区1—2组、12组、23组;溪洛渡社区永溪1—5组,青杠1组;红光1-3组;永进社区的1—4组,15—17组;三坪村大坪2组;干河村干海1—2社;玉泉社区1—15组、保障房小区的适龄儿童。
4.县域内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5.县内外户籍进城创业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县城租房落户随迁子女。
以上1—4类为民族小学直取学位对象;5—6类为民族小学摇号对象。
(四)溪洛渡小学学区范围及招生对象
1.景新社区5、6、18、19、24—26组;新华社区1—21组;振兴社区1—16组;永进社区5—14组、18—22组;农场社区农场1组、农场13—21组(含其中的廉租房、红阳小区、环城东路)、杨家店1组、冒水1组、坳口1—2组;三坪村三坪1组、花椒湾2组;吞都村富强组、后山组、代家坪组、郭家坪组;金江锦城易地搬迁家庭适龄儿童。
2.县域内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3.县内外户籍进城创业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县城租房落户随迁子女。
以上1—2类为溪洛渡小学直取学位对象;3—4类为溪洛渡小学摇号对象。
(五)红光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区范围及招生对象
1.红光新区易迁户、溪洛渡社区油房1—3组,新田1—3组,红光4组;雪柏村雪花1—3组、桥湾组、兴旺1—3组,桐兴1—3组。
2.县域内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3.县内外户籍进城创业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县城租房落户随迁子女。
以上1-2类为红光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取学位对象;3-4类为红光九年一贯制学校摇号对象。
(六)所需材料
1.各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父母其中一方)身份证、接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县城内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工作人员子女、县福利院接收的孤儿,依据有关政策,可以到城区小学就读。需提供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军烈属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并提供能反映儿童与其家庭关系的《户口簿》。
3.进城务工学生家庭相对固定的居住场所证明材料(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原始发票;租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半年以上的房屋租金交付票据);相对稳定的就业证明材料(即半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和银行流水账等)原件及复印件。县外户籍到永善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永善县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和原颁证机关颁发的户口簿。
4.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半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县外户籍到永善县城区创业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永善县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和原颁证机关颁发的户口簿。
招生人数
(二)城南小学:招收8个班,每班55人,共440人。
(三)民族小学:招收6个班,每班55人,共330人。
(四)溪洛渡小学:招收6个班,每班55人,共330人。
(五)红光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招收6个班,每班55人,共330人。
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
第一批:对应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1.预报名。监护人持相应的资料到学校进行预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审核复核。2021年7月13日,预报名登记结束后,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名登记表到教育体育局复核。
3.公示。2021年7月14日学校将第一批预报名情况、空余学位数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校学区户籍学生、县直机关单位职工子女、溪洛渡镇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子女、溪洛渡电站正式职工子女县域内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直接取得学位号。
第二批:县内外进城务工人员和创业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预报名。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城南小学、民族小学、溪洛渡小学、红光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一所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1名学生只能到一所学校预报名,经查实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抽签资格。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审核。2021年7月18日—7月20日,预报名登记结束后,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名登记表到教育体育局复核。
3.公示。2021年7月21日学校将第二批预报名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抽签。城区学校根据学区内户籍学生预报名后的剩余学位数及非学区内学生预报名人数确定。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的学校应当组织抽签,抽签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报名的城区学校学区内及乡镇需入学少数民族的适龄儿童;未抽城南小学、民族小学、溪洛渡小学、红光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参加抽签的预报名适龄儿童,根据个人意愿可于2021年9月1日前到溪洛渡镇干河小学、雪花小学等学校报名就读或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入学报到
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公布的开学报名时间办理入学事宜。
招生纪律
(二)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新招生班额,坚决杜绝乱招生现象,参与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学校要分别将第一批预报名结果、第二批预报名结果以及摇号结果,按时间节点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报名材料若不真实,经举报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方式
县教体局教育股:
电话:0870-4122523
示范小学:
电话:0870-3054659
城南小学:
电话:13578055897
民族小学:
电话:0870-4128609
溪洛渡小学:
电话:0870-4121317
红光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
电话:15198564852
监督电话:
县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电话:0870-4122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