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未满十六周岁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发生过医疗事故并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聘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南湾卫生监督分所办公室应聘,或将以上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卫生监督分所办公室,或将以上材料通过扫描以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wwjsbgs@lg.gov.cn。
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北路官塘一巷1号
邮编:518114
联系电话:0755—28751233、28717982
联系人:李小姐、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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