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5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标准和樟木头镇政府有关文件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mtswb@163.com,所有报名资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上传为附件,并以“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命名,如“B001+张三+全科医生”,压缩包总大小不应超过20M,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报名。
(2)报名提交的资料:
①身份证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验证报告;
③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不限底色);
⑤《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⑥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其他材料。
2.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1日。根据招聘条件收到报名资料后,樟木头镇党建工作办和樟木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并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时间:2024年4月2日10:00~11:3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樟木头镇政府网站和东莞市樟木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比例,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此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或考核、考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复检结论为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樟木头镇党建工作办、樟木头镇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招聘单位将新招用人员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可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生如在报名、考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东莞市樟木头镇政府网站和东莞市樟木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六)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0769-87785268;联系人:蔡小姐
东莞市樟木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3日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东莞市樟木头镇社区卫生服务2024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