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保障入学机会均等。片区调整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提高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对于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应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切实解决“择校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
专项规划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尤其要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大班额数量明显下降。对于存在超大班额的学校,应严格控制择校。目标要在2018年秋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要有更大下降。
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入学
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对于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需要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大厅(窗口),公布咨询(服务)电话。
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
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帮扶,让孩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通过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提高乡村适龄儿童的上学便利。对农村残疾儿童要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好入学优待政策。
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管理
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当地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对招生入学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的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防止辍学。并且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