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报名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转学条件并已取得学籍的非仙居籍、非毕业年级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在仙居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转学范畴。
1.2023年春季学期要求转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县外非仙居籍学生。
2.未在我县公办学校就读的非仙居籍学生。
二、转学报名登记时间和地点
时间:1月31日至2月6日工作日
地点:县教育局五楼教育科
三、转学报名办法
监护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每人可在现居住地、现就业地乡镇(城区)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户口本和身份证(必备)
2.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3.在仙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依据
4.营业执照
5.不动产证(房产证)
以上第1项为必备材料,2-5项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项或多项相关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转学资格。
四、转学办法
本着应转尽转的原则,根据空余学位转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若报名转学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则予以全部转学;若报名转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则按在仙居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缴纳社保、营业执照、不动产证四个条件之一依办理时间(中断时间不超过6个月)早迟顺序依次转入公办学校。2月7日,教育科将转学名单发给学校,学校应及时安排入学,转入学籍。
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应接尽接”的原则,尽可能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五、 招生学校、学位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