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时间:
2023年1月—2月2日
2.登记流程:
微信扫码填写信息登记:
二、线下审核
1.审核时间:
2023年2月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2.审核地点:
行政楼三楼教务处
0797—7300261
15970072872
3.申请转学须提供的材料
①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章贡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证明)、无房产的则提供房产部门的无章贡区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家庭房屋征收相关证明材料(仅符合征地拆迁条件的章贡区政府房屋征收户须提供)。
⑤原学校是章贡区内的,学生纸质学籍表。
三、学区范围
赣州市沙石吉埠小学学区范围:
吉埠村、五洲大道1号(龙鑫华城)、五洲南大道1号(赣州商贸城)、五洲南大道14号(阳光吉泰新城)、逸豪大道9号(江湾一号)、农科所、楼梯村曹屋(耙头坵小组)、和谐大道(吉祥鑫苑、峰景康居小区)、澜山原著、观江明月、霞峰村
四、温馨提示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家长来办理转学手续时做好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现场审验材料时全程佩戴好口罩,避免人群聚集,自觉保持社交距离,并主动配合扫码、测温。
2.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附:以下情况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章贡区学校就读的搭户或空挂户,要求在公办学校内转学的;
2.作为确定学区依据的房产,未完成建筑交付使用手续要求转学的;
3.在民办学校就读小学且入学时年龄不符合拟转入学校同年级入学年龄,要求转入公办学校的;
4.已按政策安置在章贡区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区内公办学校转学的;
5.为变更就读年级要求转学的;
6.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和所有年级学期中途以及学生在休学期间未办理复学手续前要求转学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在电脑派位学校转学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原则上按学年申请,中途不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