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妥善处理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日常教育教学之间的关系,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前的教育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珠教基〔2022〕14号)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8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15日开始,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校历执行,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二、工作安排
(一)高度重视,有序开展期末各项工作
各区各校要结合本学期教学周次少,疫情影响多的现状,及时调整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按时保质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提早做好期末工作筹划,妥善开展好期末复习考试、教师评语撰写、学期总结、寒假安排、下学期工作计划等各项工作。
(二)尊重意愿,开展“线下+线上”同步课堂
鉴于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各校要制定好“线下+线上”同步课堂的教学方案。家长和学生可以视家庭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到校学习或居家线上同步学习。各区各校要结合实际,精心选取线上教学平台,充分把关平台的安全性、适用性,提早做好设施设备的调试,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各校要指导教师在同步课堂教学中灵活安排知识讲授、情境呈现、问题互动、学生展示等环节,以交流讨论、在线抢答(点答)、生生互评、视频与实验、在线测试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学习活动,防止发生“一讲到底”“纯文字课件读课”“完全视频播放”等现象。
(三)加强领导,如期做好考试安排
各区各校需积极做好期末各类考试的准备工作,完善考试方案,优化考试方式,保障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各校在考场编排、考前备考、教师监考、考后阅卷等环节中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完善“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积极为因疫情防控不能到校的考生提供线上考试或线下补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2月28日-30日,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1月9日-11日,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2月28-29日。广东省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2023年1月4日-6日,广东省组织的春季高考时间安排在2023年1月7日-8日。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本学期不再返校(高三年级除外)。倡导各校通过线上方式完成试卷讲评、学生表彰、散学典礼、家长会等学期末收尾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完善工作方案,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各区各校要继续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校园防疫管理。一是各学校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开展校内戴口罩常态化督查,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佩戴好口罩。二是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正确引导。三是加强校门出入管理,非白名单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做好校园各类场所清洁与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和其他公共场所良好通风。四是各学校“一校一案”“一校一策”不断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听从属地安排,配合卫健、疾控、镇街等有关部门做好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二)落实“双减”要求,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一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注重学科的均衡性,适当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寒假作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研究性学习和其他有益的兴趣活动,严控寒假作业总量与每日作业时间,将“双减”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二是鼓励学生假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倡均衡膳食营养和健康饮食,布置适当的“体育作业、劳动作业”,确保假期学生每天运动一小时、每天参与家务劳动。三是积极预防和缓解疫情带来的师生负面情绪,及时发现化解师生心理问题。充分发挥班主任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作用,多措并举开展学生考前、考后心理调适和指导。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子女方式及沟通技巧,加强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联结,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帮助孩子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了解孩子在特殊时期的身心发展和健康状况,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三)提升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提醒
各区各学校要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针对排查出且尚未解决的问题,利用寒假期间,加大力度集中进行整改。一是落实家校联动。各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放假前,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及学生家长掌握消防安全、交通事故、躲避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提醒和督促家长确实履行好监管的义务,让每位学生家长都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防止出现学校和家庭的“监管真空”。要针对冬季特点,进一步加强学生防火和防煤气中毒安全教育。要特别关注偏远地区的儿童寒假期间的安全看护,发动社会各方齐心协力、保障孩子们过好寒假。二是加强校园安全应急值守。寒假期间,各区各学校要做到放假安全工作不放松,利用假期对校园安全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对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等高层建筑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控,防止火灾、煤气中毒、意外坠楼等突发极端事件发生,要落实好各项值班制度,如有突发事件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并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原文标题: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zhjy.zhuhai.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468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