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政策要求,为保持工作连续性,依据《关于企业世博会最新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职鉴字〔2020〕1号)计划安排,现就做好2020年企业世博会最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10月24日。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9月1日-21日。
按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如遇鉴定时间及报名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统一在“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上申报。
(三)报名条件
按《企业世博会最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规定的普通受教育程度及申报条件要求。
1.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下同)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下同)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四)报名资料
1.身份证件。已通过系统实名制认证人员无需提交;未通过系统实名制认证的,需上传身份证照片。
2.学历证件。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验证码或学籍验证码。学信网验证不到学历的人员,需上传学历证书照片。
3.工作年限承诺书。申报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在线填写工作年限承诺书或上传工作年限承诺书照片。
4.职业资格证书。申报条件中有下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需填写证书编码。
5.近期白色背景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20-50KB,JPG格式)。
三、考核方案
具体考核方案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把好报名入口关。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世博会最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规定的报名条件受理报名,避免越级申报、虚假信息申报等现象发生。
(二)加强考务流程管理。要提高对考务流程的质量管控,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现场督导及远程监控等措施,严控*、助考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三)确保信息安全。要加强对报名信息、考务编排信息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企业世博会最新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全省统一鉴定管理模式,试题由省鉴定中心统一命制,考试系统、试卷评阅统一委托技术支持服务单位进行,考点统一集中设置在长春市。
(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要求,自明年起不再开展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鉴定,本次鉴定为收尾考试,单科合格成绩不再予以保留,不再受理补考。
(六)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拟于九月末通过“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众号发布参加鉴定防疫要求。请各地、各单位督促考生及时关注,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省鉴定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431-85651193;报名咨询电话:0431-88690718;鉴定日值班电话:0431-88679995。
附件:企业世博会最新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