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该院是国家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拥有一院三址,包括医院本部、临园分院和绵阳市儿童医院。是中国妇产科医院联盟会员医院、中国宫颈癌防治工程定点医院、四川省孕产妇健康教育培训基地、绵阳市首家爱婴医院,美国心连心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基地和多所高校的实习教学基地。系中国计生协会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中国计生协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耳聋基因检测实验基地、全国PAC示范医院、四川省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四川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四川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分中心、绵阳市产前筛查及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后康复中心、残疾儿童筛查评估中心、0-6岁儿童近视防控中心。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8年以上(规培期不计入低服务年限)。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2日—2019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绵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科(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北街8号行政办公区206室)。
网络报名:报考者也可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绵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邮箱(mysfjzxrsk@126.com)进行网络报名。
联系电话:0816-2357922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等)、个人简历1份。
2.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
3.资格初审结果医院将通过电话予以告知。
五、考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请符合招聘条件并报名的同志于2020年9月2日9:00到绵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科(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北街8号行政办公区206室)进行资格审核及考核。
(二)考核所带资料: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考试考核方式: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10以上,采用专业笔试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然后进行临床实际操作与结构化综合面试;若未达到1:10比例,则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采取量化评分,根据招聘计划,按照分值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四)考核计分原则: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30%,或未举行专业笔试的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实际操作成绩×40%。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可由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绵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医务人员从业要求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综合考核
绵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综合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员。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绵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医院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一)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未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816-2372429 235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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