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报考“村干部”及“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6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
3.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4.2016年、2017年、2018年招聘在仁怀服务的特岗教师;
5.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的;
6.现役军人;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曾因*、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1.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12.截止2019年4月25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1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5.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