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紧扣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完善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着力技术支撑和宣教示范,强化实施监管与工作考核,狠抓项目管理和资金保障,努力实现各项管理工作常态化和精细化,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及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城镇化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发展道路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1.稳步提升新(改、扩)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水平。全省城镇执行率设计阶段达100%,各设区城市施工阶段达到98%以上,县(市)城区施工阶段达到95%以上。以长株潭为重点,组织更高能效标准的研究和试点。
2.切实提高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率,提升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实施质量和效果。推进全省范围内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长沙市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地级市开展至少1个绿色公共建筑和1个绿色居住建筑的综合示范;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绿色施工等单项示范。争取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立项项目达到35个以上;促进具备条件的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运营标识;争取创建2个以上省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新创建1个国家绿色生态城区。
3.力争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督促已获批的示范市县加快工作进度;组织开展示范项目验收评估;组织可再生能源省级示范申报评审。
4.进一步完善建筑能耗统计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成省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
5.着力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初见成效。以长沙市为重点,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85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
6.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创建。推进5个获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区、镇)的实施;从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角度,加强智慧城市有关研究,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的发展思路。
7.加强对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转化和推广全过程指导,及国家技术产业政策在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覆盖“两个过程”的省级政策和制度体系。建筑外围护结构自保温体系研发、建筑节能技术路径研究、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等重大课题取得重要突破,绿色建筑技术在“两型”社会示范区内广泛应用。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以及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促进工作常态化。组织年度目标考核,表彰先进,重点出台建筑节能考核奖励办法,完善评分细则,做好年度省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会议,适时召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督促各市州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2.加强支撑,发挥科技平台功能。加强各类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科研项目单位与平台对接,充分发挥平台技术孵化功能;建成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管理信息化平台并投入使用;扩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覆盖范围,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组织一级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试点。
(二)健全政策制度
3.加强政策引导。紧密围绕国家和省有关战略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结合省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指导意见,重点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湖南省建设科学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等战略问题研究。
4.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盖新技术研发转化与试点推广、工程建设运营与改造拆除、能源开发节约与循环利用、政策调研制定与宣贯实施、项目立项启动与实施验收的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重点研究制定建筑节能门窗标识管理制度、建筑能效测评管理制度、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审批制度”以及“建筑节能凭证上岗”、“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等制度研究。
(三)加强宣教引导
5.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密切与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建设系统相关媒体的联系。加强“湖南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内刊和行业协会网站建设。
6.开展主题宣传培训活动。组织有关企业举办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为主题的宣传培训活动,宣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以典型示范项目验收为契机,组织参观考察和学习交流。
(四)强化监督管理
7.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出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实施新建建筑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全省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推广应用的指导和监督。
8.加强新技术风险监管。严把新技术工程试用评估关,确保通过评估的新技术安全可靠适用,研究草拟《湖南省建设新技术工程试点应用管理办法》。
9.组织建筑节能综合检查。组织开展2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7月份组织对邵阳、郴州等市开展专项检查,11月份组织对全省进行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做好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检查迎检工作。
10.完成民用建筑能耗统计任务。切实做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任务,深度挖掘建筑节能数据信息,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数据支撑。
11.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监管。重点完成对省直机关和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能耗的全面统计、在线监测与数据分析以及对重点建筑的能源审计。
(五)强化技术支撑
12.组织开展关键适宜技术的研发、试点、转化和推广。集中人、财、物着重对建筑节能与科技当前关键、共性、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采用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围绕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各阶段的技术需求,完成建筑节能技术路径、高能效建筑节能标准、建筑外围护结构自保温体系、智慧城市建设、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课题研究和试点示范,组织发布湖南省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推广应用目录,组织编制《湖南省绿色施工导则》、《建筑节能技术应用简明手册》,完成《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修订。
13.加强专家队伍组织建设。加强专家人才库建设,建立湖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专项工作专家委员会,促进管理与技术的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专家学术交流、工组座谈、专题报告、技术培训等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建设科技动态并形成共识。组建行业领军专家团队,培养后备专家队伍,形成专家梯队。
14.加强节能检测机构建设。组织开展省级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实验室的培育,加强工作指导和人员培训。
(六)加强项目管理
15.做好部、省两级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审查。包括国家和省级年度科技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导则编制,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项目、公共建筑节能示范、可再生能源(含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镇和项目,智慧城市,工程建设工法、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企业技术中心,住房城乡建设部华夏建设科技进步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审查工作。鼓励并适时组织推荐申报湖南省专利奖励。
16.加强计划项目实施管理,突出对重点项目的指导。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委托项目管理单位加强项目前期准备、中期调度和验收结题,组织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的指导,开展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好成功经验的总结与推广。重点督促11个绿色建筑创建计划项目和34个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实施,对2012年到期的项目组织验收。
17.加强项目资金保障。重点做好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资金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