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解析:主要原则:
①客观测评与主观测评相结合:指在素质测评过程中,既要尽量采取客观的测评手段与方法,又不能忽视主观性综合评定的作用,既要强调客观性,又不能完全追求客观性,要限度地发挥测评工具客观性与测评主体主观能动性的作用,让他们优势互补而不对立。应具体体现在测评目标体系制定,手段方法选择及评判与解释结果的全过程中。
②定性测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定性就是采取经验判断与观察的方法,侧重从行为的性质方面对素质进行测评;定量是采取量化方法,侧重从行为的数量特点方面对素质进行测评。
③静态测评与动态测评相结合:静态是指被测评者已形成的素质水平的分析评判,不考虑素质前后变化,便于横向比较,可以看清被测评者之间的相互差异是否达到了某种标准,忽略了原有基础和今后发展趋势。动态是根据素质形成于与发展的过程而不是结果进行素质测评,有利于了解被测评者素质的实际水平,有利于指导、激发被测评者的进取精神,但不同的被测评者的测评结果,不便于相互比较。心理测验一般是静态的,评价中心、面试与观察评定具有动态性,两方面要结合。
④素质测评与绩效测评相结合:素质测评是对一个人的徳、能、识、体的素质的测评,而绩效测评是一种业绩实效的考查评定。素质与绩效互为表里,素质是取得绩效的条件保证,绩效是素质高低的事实证明。
⑤分项测评与综合测评相结合:分项是把素质分解为一个个的项目分别独立地进行测评,然后将测评结果简单相加。综合则是对综合素质的各个方面进行整体系统的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