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五)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政府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0日9:00-11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自动替换前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2、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2:00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提供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次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政府网”(http://www.sdningjin.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政府网”。
报考咨询电话:
综合类、教育类岗位咨询0534-5421931
卫生类岗位咨询0534-542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