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1101)仅受理报考北京大学且就读学校(在校生)或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的考生报名。
以下三类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
⑴报考我校软件与微电子学院(017)工业设计工程(085237)、电影(135104)、美术(135107)专业的考生;
⑵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的考生;
⑶报考我校“强军计划”的考生。
其他考生须按《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信息,但只能保留一个有效志愿。
注意: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均不得修改。
4。北京大学报考点只接受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须通过教育部网报系统提供的支付平台足额缴纳报考费。
5。北京大学报考点要求考生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考生可于网报成功2-3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按照《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19年应试硕士生查验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的公告》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验报名提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网站开通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0:00,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17:00。逾期未上传电子照片或虽已上传但未通过审核者,其报名程序未完成,不予准考。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如因信息填写错误而无法通过校验,务必在网报期间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修改。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校验的,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将认证报告等材料(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寄、送至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因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含在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导致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报期间,我校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公布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首页的“通知公告”栏,考生可按报名号查询。考生应及时查看校验结果,如查到本人报名号,须在网报截止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核对或修改相关信息。
请注意:
①国内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编号须填写“学校编号”。如果毕业证书有两个号码,应填写右侧的“学校编号”,通常为16位以上数字,前5位为颁发此证书的高校代码。如果原毕业院校更改名称或代码,请在毕业学校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毕业学校的名称。
②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学历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内容包含:国家(或地区)[年度]编号。例:英[2015]12345。
8。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采取网上确认报考信息的方式。所有选择北大考点的考生,均须在2018年11月2日10:00-11月10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注:11月8日至10日不设现场确认,不受理补交报名费。
内容包括:
①网报信息正确;②缴费状况为“已交费”;③上传照片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④学历(学籍)校验审核结论为“校验通过”。
以上内容无误者,可以点击“确认信息”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其报名程序未完成,将不予准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学历(学籍)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按照第6条提供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9。经我校确认准考的应试考生可于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得书写任何字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复试。
10。联系方式
⑴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⑵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82802338、82805630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328房间邮政编码:1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