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0名高中学科带头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彭水自治县民族中学2018年考核招聘高中学科带头人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特级教师、省(市)级、省(市)级学科教学、高级教师、省(市)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
5.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特级教师;
2.省级;
3.省级学科教学;
4.省级骨干教师;
5.高级教师;
6.近5年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教师;
7.近3年来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赛课一等奖或省级优课奖或辅导学生获省级一等奖以上或二等奖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教育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7日至9月28日(共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点:彭水县教委人事科,电话:78446010。
六、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等所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资格审查
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审查合格人员为考核人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一览表于2018年9月28日18:00后在彭水县人力社保局上公示((http://xrlsbj.psx.gov.cn/Index_67.html)。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专业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分值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社局备案,考生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2)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社局备案。
(3)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考核时间初定于2018年9月29日,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优先确定。若不能确定则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体检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当日复检项目除外),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符合本招聘条件、笔试、面试等规定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简章、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网查询。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于2018年10月17日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彭水县教委报到。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在民族中学工作至少5年以上,低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到其它单位。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和彭水县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委:023-78446010;
县人力社保局:023-7849683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 件:
1.彭水自治县民族中学2018年考核招聘高中学科带头人一览表.xls
2.报名表.doc
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