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81号)规定,2018年5月全国(省)统一鉴定将于5月19日至20日举行。
2018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等3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至少有一科合格)并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2018年5月参加补考。
其它职业不再组织统一鉴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名形式和截止时间
1、人力资源管理师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4月2日截止
2、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员、企业培训师
仅受理一年内有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补考,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2日截止 >>进入报名入口!
补考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北京路33号九楼鉴定二科办公室直接报名。
二、报名条件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2) 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5)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6)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 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5)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6)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9 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审核、缴费形式:现场审核材料、现场缴费
现场审核时间:2018-3-29至2018-4-2(限工作日)
缴费时间:2018-4-2截止缴费
准考证发放、打印时间:2018-5-14至2018-5-18
注意事项:
预约现场审核时间到期后不参加材料审核视为放弃报名,系统会按作废处理,不再通知考生!
四、报名材料:
人力资源管理师审核材料必备:(1)《考生资质审核表》;(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籍(学历)证明一份;(4)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一份(附件样表);(5)《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附件样表)(6)近期免冠2寸证件类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报考职业级别);(7)与考生报名时所选择报名条件相对应的其它证明材料。
补考考生审核材料必备:(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附件样表);(3)近期免冠2寸证件类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报考职业级别)。
注意事项:
(1)打印时如遇Internet Explorer 阻止ActiveX控件,请在IE中设置“Internet选项”— “安全”—“自定义级别”—“ ActiveX控件和插件”启用所有选项。
(2)报名后如果忘记注册账号(用户名)或密码,禁止重复注册!可以电话联系8609961咨询处理,如因自行重复注册不能正常报名后果自负!
四、报名网址和操作说明及附件
1、报名网址: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使用以下网址:
http://124.128.231.226:9000/ostaoa/netenroll/NetExaminee.showDefultPage.action?subsyses=51,67,52
2、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仔细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上传网络。
(2)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证件类免冠浅色背景照片,要清晰可辩(像素190*260且大于10K小于20K)。上传照片不清晰、半身照、自拍照、侧身照、发型遮脸、照片拉长或变形等均按审核不合格处理!
3、附件:鲁人社字[2018]81号;工作年限证明;《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操作说明。
五、材料审核地点
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九楼鉴定二科,联系电话:0539-8609961。
附件:1、 考评表、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