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我校被列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被列入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暂定为78名(含9名硕博连读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我校招生计划重点向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等方式倾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是已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6. 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生的所有考生(包括本校硕博连读、公开招考和“申请-审核制”考生)均需在 2018年1月30日-2018年3月1日期间登录延边大学博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radms.ybu.edu.cn/bs.php)注册报名并打印延边大学博士报名信息表。
(二)注册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应在“注册”栏中申请一个合法账号,只有用此账号登录系统后,才可进行一系列操作。该账号具有确定性。注册成功与否系统都将给出提示信息。如注册失败,请另行注册。
(三)登录
考生须以所申请的账号登录,进行如下操作: 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各项内容,在确定所输内容准确无误后,保存“报名信息表”,考生报考信息以此为准。
(四)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前认真阅读延边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选拔方式
普通招考方式下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阶段进行。
详见《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的意见》 (附件4)
初试:
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周六)
初试地点: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复试:
复试时间:2018年3月11日(周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初试结束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grad.ybu.edu.cn)请考生自行查询。
1﹒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由各一级学科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两门业务课、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国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其中两门业务课考核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科目请详见“延边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ms.ybu.edu.cn/zsml.php)
2﹒跨学科、专业考生,复试时应加试(笔试)两门硕士生专业必修课程。
五、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8年3月2日(参加统考的考生)
地点: 研究生院会议室(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409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
1、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
2、延边大学博士报名信息表(网上注册后终报表);
3、专家推荐书(须由两位专家分别推荐并密封、签名)(附件2);
4、科研情况统计表(选填)(附件3);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7、公开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及复印件(封面及本人论文页面);
8、报名费180元。
注:1.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六、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8年3月8日 上午9:00-16:00
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411室)
复试时请携带准考证。
七、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均在延边大学博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布。
八、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数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所)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 、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10000元/年。
十、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补贴。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生源结构来确定。第二和第三学年则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家庭经济状况等)评定。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奖学金,发放年限不
超过3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暂行)见表。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单位:万元/年)
培养层次 | 年级 | 等级 | 奖励对象、比例 | 额度 |
博士生 | 博一 | A类 | 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生) | 1 |
B类 | 其他生源 | 0.8 | ||
博二 博三 | 一等 | 10% | 1.2 | |
二等 | 30% | 0.8 | ||
三等 | 50% | 0.5 |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人),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三)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或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现我校有延边成宝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芙蓉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分10个月发放。
(五)岗位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评定标准及待遇待定)
(六)国家助学贷款。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七)考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除享受以上奖助学金外还享受国家一流学科特殊奖学金。
十一、其它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敬请谅解。
2、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以获取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411室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3002
咨询电话:0433-2732079
监督电话:0433-273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