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方可申请报检员注册。
(二)报检员注册应当由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并取得报检单位代码的企业向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网上申请成功后打印的《报检员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上必须有申请号);
2、拟任报检员所属企业的检验检疫登记备案证书的复印件;
3、拟任报检员的《报检员资格证》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
4、拟任报检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2张;变更单位(重新注册)的,需要同时交回《报检员证》。
代理报检单位聘请的报检员,注册时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代理报检单位与其拟任报检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且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2、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或确认的代理报检单位为每个报检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三)检验检疫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颁发《报检员证》。
(四)《报检员证》是报检员办理报检业务的身份凭证,不得转借、涂改,未取得《报检员证》不得从事报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