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人员参加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一)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
(二)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