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乙方: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所管理的收购废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付款方式:
乙方每次收购废品,即付予甲方废品收购费。甲方必须保证每日提供300斤废品予乙方,如不足300斤,则不足的部分乙方按每斤0.4元于付款时扣除。
三、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超市区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须遵守超市的物业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超市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乙方负责自行保管衡器。(自愿退股协议书)
4.乙方应爱护超市的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要文明经营,不得在超市内大声喧哗、叫卖;
6.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赃车入超市;
7.乙方不得在超市内堆放垃圾、废品;
四、责任保证金: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日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协议期满后全额退与乙方(不含利息),如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扣除相应的损失外余额退与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解除后甲方必须在一周之内退还予乙方保证金。
六、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