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16年12月1-2日8:30-17:30。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706办公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51号)。乘车方式:⑴地铁:1号线至文殊院站,从G出口出站后前行50米即可抵达;⑵公交车:乘55路、16路至人民中路二段站即可抵达。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每式2份):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已就业的考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五项目”人员需携带县级以上机构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可由他人代替复审,无理由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
(五)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测评对象:报考94920702、94921902、94940503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
(二)时间:2016年11月30日早上8时30分。
(三)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51号)。
(四)要求:
1、需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2、需按要求准时到候考地点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测评要素及注意事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一)时间:初定2016年12月10日-12月11日。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三)要求:
1、需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
2、需按要求准时到候考地点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其它事项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执行;
4、考生如有疑问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立即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联系,电话:028-865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