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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1-29 09:19: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6〕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司法行政系统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点。

(三)资格复审地点: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四)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6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本通知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复审合格”签件到现场面试报名处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有缺额需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于2016年12月1日18:00时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告。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户口本均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提示: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以及考生必须知晓和查阅的有关信息,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联系电话:0817-2810437

附:2016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司法行政系统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