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的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中教育硕士、农业硕士报考条件且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以及符合《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76号)报考条件且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格审查的特岗教师。
2.分数线:(1)教育硕士全国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44分,且单科不低于20分;(2)农业硕士中各领域GCT成绩不低于154分,且单科不低于20分。
3.教育硕士、农业硕士复试名单请见附件,特岗教师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请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准备,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按时报到并参加复试(我办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二、报到及资格审查
1.考生报到。2016年1月23日09:00—12:00,行政办公楼226室(重庆师范大学虎溪校区)。
2.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须持: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特岗教师为《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特岗教师还需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
三、复试时间安排
(1)2016年1月23日14:30—15:30:教育硕士和特岗教师考生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总分100分);
(2)2016年1月23日15:40—17:40:所有考生参加专业笔试(总分100分);
(3)2016年1月24日:所有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4)2016年1月25日:公布复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再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1.政治理论考试。考试范围为:十八届五中全会
2.专业笔试。教育硕士和特岗教师参见招生简章中的附件;农业硕士参见招生简章中的附件。
3.各专业综合面试。请咨询所在学院(见上述招生简章)。
五、拟录取
1.拟录取依据:
(1)教育硕士根据全国联考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2)特岗教师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农业硕士根据GCT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2.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报到;
(2)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试;
(3)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纪舞弊、*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4)考生复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六、收费标准
根据渝价[2013]310号文,教育硕士和特岗教师复试费150元/人,农业硕士复试费100元/人。
七、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