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按照中价协〔2011〕021号文件和《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协〔2006〕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审验登记工作>的通知》(豫价协【201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15年11月16日—11月30日审验登记时间,望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6377528。 附件:《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审验登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