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特色建设,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4〕28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各招生学校要建立强有力的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好具体的测评工作操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好特长生招生工作。操作方案要事前报市、区教育局备案。
二、招生学校和计划
内江一中54人,内江二中102人,内江六中78人,内江七中33人,翔龙中学84人,东兴初中98人。若招生学校不实行特长生招生,则将招生计划全部纳入随机派位。
三、招生项目及报名条件
招生项目及报名条件由各招生学校制定。
四、基本程序
(一)公示相关信息
1.6月16--18日,招生学校公示特长生招生计划、项目、报名条件、测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负责宣传解释。
2.7月8日,招生学校对参加本校特长生测评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二)发放测评证
7月9日,各招生学校将特长招生测评证发给每一个参加测评的学生。
(三)特长测评
特长测评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测评操作方案组织实施,特长生测评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笔试。测评时间在7月10日- 13日之间进行,具体测评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
(四)测评监督
招生学校要建立测评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特长生招生纪检工作组,对测评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五)录取并公示
1.招生学校根据测评及审核结果,确定特长生录取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后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
2.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共同选定的体育新苗由招生学校直接录取。
(六)备案
招生学校将录取名单报辖区教育局备案,录取学生其他证明材料和特长生招生工作档案由学校封存备查。
五、严肃纪律
(一)特长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严禁招生学校违规进行文化课考试,坚决杜绝笔试,严禁收取任何费用。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要向考生及家长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
(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市、区要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2023751、2028962,市中区教育局2037308,东兴区教育局2272465,内江一中2256780,内江二中2103967,内江六中2272181,内江七中5083302,翔龙中学2171835,东兴初中226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