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盈门抽奖

时间:2013-10-30 14:4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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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领主经济的特点已如上述。封建地主经济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以地主与农民结合成租佃关系为主要特点的剥削制度。在封建地主经济制度下还存在大量的自耕农。领主经济解体,地主经济萌芽,其主要内容就是以井田制形式经营的土地国有制瓦解,土地私有制萌芽、产生。
铁器和牛耕出现 春秋时期,社会生产力有很大的发展,其主要表现为铁器和牛耕的出现。
我国铸造铁器大约开始于西周末年或春秋初年。至春秋中期以后,使用铁器的情况已很多。《国语·齐语》曰:“美金(铜)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铁)以铸鉏(锄)夷斤?(zhú竹),试诸壤土。”考古工作者在湖南长沙、江西九江、江苏六合、河南洛阳等地,都发现了春秋中晚期的铁农具。不过这些铁农具只有锸、铲、刀等,还有一些手工工具,没有铁犁。这时已有牛耕是肯定的。如孔子的弟子冉耕,字伯牛;司马耕,字子牛。都是有牛耕的证明。当时所用的犁当是木犁。这种木犁是用青铜或铁工具制作的,坚固适用,再配以耕牛为动力,可产生巨大的生产效果。
铁器牛耕的出现,不仅有利于深耕除草,并为开垦荒地和兴修水利提供了有力条件。如郑国人说他们开发今河南新郑一带,“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diào掉)而共处之。”姜戎人开发今山西东南部,“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的水利工程有楚国的芍陂(què bèi 却碑,在今安徽寿县南),“陂径百里,灌田万顷。”还有吴国的邗(hàn汗)沟,南起邗城(今江苏扬州),北至末口(今淮安北),全长一百五十公里,沟通了长江和淮水,是我国最早的一条人工运河。对于沿岸农田的灌溉与排水,对于江、淮两流域的经济、文化交流,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 春秋时期,周天子对土地的控制力已几乎完全丧失。诸侯们对他们封国内的土地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属于他们的。对于人民的占有权也是这样。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士;率士之滨,莫非王臣”这一原则已经过时了,取而代之的新的原则是“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这一原则的改变,是土地国有制破坏的标志。从此,天子不能控制“天下”的土地,诸侯也不能控封国内的土地,贵族们也无力经营管理他们所分到的井田。有权有势的人,强占田地为己有,不少农奴逃跑,到边远地区开荒耕种。《诗·齐风 ·甫田》曰:“无田(同“佃”)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莠桀桀”。“甫田”就是大田、公田,“骄骄”、“桀桀”是野草茂盛之象。《汉书·食货志》(上)曰:“周室既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徭役横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公田不治。”至此,井田制在迅速破坏。
土地私有制的萌芽和产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井田制尚未瓦解的情况下,私有土地的来源有如下四条主要途径:
1.赐田转向私有——周天子或诸侯赐田,不一定赐给封君。也就是不一定是“授民授疆土”,由于土地所有可以和政治统治分开,就出现了纯经济利益性的赏赐。如赵简子赐给名医扁鹊“田四万亩”,赵烈侯赐给两位歌唱家田“人万亩”,这些赐田都转向私人手中,成为私有财产。
2.贵族之间通过转让关系,将部分土地转向私有。——这种情况在西周时已经出现,春秋时期更有发展。
3.贵族之间互相劫夺土地,据为己有——春秋时期,贵族之间劫夺土地的情况是严重的。诸侯、卿大夫、嬖(bí敝)臣,小吏都参加了这种劫夺斗争。甚至还发生了晋大夫郤(xì戏)至与周简王争田之事,双方相持不下,请晋侯评理。有些人将他人杀掉,以霸占其土地。这类田地中的主要部分为井田。
4.开荒地据为己有——当时由于已有了铁器,青铜工具也很锐利,所以开垦荒地者很多,其中有中小贵族领主,也有逃亡的农奴和平民。开荒地一般不向国家登记,隐瞒在私人手中,成为私有财产。
通过各种途径转化而来的私有土地急剧增加。至春秋后期,终于出现了土地的买卖关系。土地买卖是土地的抵押、典当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土地私有权确立的标志。当时,私有土地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民自种,这样的农民就是自耕农;二是地主出租土地给佃农耕种,以收取实物地租,这是一种新的租佃关系,是封建地主经济的萌芽。
初税亩 私田一开始,不向国家纳税。私田越多,不纳税的田地越多,拥有大量私田人越富。可是公家(诸侯),却由于公田的歉收或荒芜,经济日益困难。于是,出现了“私肥于公”的现象,这对于诸侯是很不利的。各诸侯们为了扩大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先后进行了赋税制度的改革。最早进行改革的是齐国和晋国。齐国的赋税改革叫做“案田而税”,也叫做“相地而衰(cui崔)征”。晋国的赋税改革叫做“作爰田”。稍后,鲁宣公十五年(前594年)“初税亩”,是最的一次赋税改革。初税亩就是开始实行以亩积为单位征收耕地税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行,实际也就开始承认私有土地的合法性,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税率为亩产量的十分之一。相继进行赋税改革的,还有楚国于前548年“书土田”,“量入修赋”;郑国于前538年“作丘赋”,秦国于前408年“初租禾”。意义基本相同。赋税制度的改革在一定时期中扩大了诸侯们的税源,充实了府库;可是,各国实际放弃了实行已久的井田制度,也放弃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承认了土地私人占有制。这就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过程。
手工业 春秋时期,“工商食官”制度开始破坏。但在手工业方面的表现不很严重,官府手工业仍处于主要地位,民间独立的手工业者很少。官府手工业在各诸侯国中有极大的发展,规模也比较大。工匠仍称百工、身份不自由。作坊称肆。《论语·子张》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管理工肆和百工的官吏有司空、工师、工正等。手工业的发展主要还表现在手工业门类的增多和技艺的进步两个方面。主要手工业有铸铜业、木器业、漆器业、制陶业、纺织业、制盐业和冶铁业等。而以青铜器的铸造的进步最为突出。青铜器主要有礼器、乐器、食器、炊器、盥漱器、兵器、车马具等。多数器具造型精巧,花纹工细,有的还错以金银,工艺水平很高。1978年在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共有六十四件,计钮钟十九件,甬钟四十五件,的一件甬钟,通高153.4厘米,重203.6公斤。全套编钟重达两千五百多公斤。每件都有铭文,绝大多数有错金花纹。钟架巨大,两端的青铜套上都饰有浮雕或透雕的龙、鸟等,用失腊法铸作,龙、鸟精巧生动,栩栩如生。
民间商业发展 “工商食官”制度的破坏,在商业方面比较突出。主要是民间商品交换关系有较大发展,而且出现了很多以私人资本经商的大商人。最早的事例,如西周、春秋之际,郑国由今陕西华县迁到新郑(今河南新郑)时,郑桓公是得到大商人的资助进行的。春秋前期,秦穆公偷袭郑国时,路上遇郑之大商人弦高,弦高竟以郑国君的名义用十二头牛犒劳秦军,又暗中派人回郑报信。秦以为郑有准备而退兵。
春秋后期,大商人更多,有些在当时就很有名。如范蠡,原是越国大夫,曾协助勾践灭吴。后来退隐民间,变名易姓,以经商为业。至陶(今山东定陶),称“陶朱公”。在十九年间,“三致千金”,成为的大富商。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曹鲁等地经商,“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据司马迁说:“使孔子名布扬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势而益彰者乎!?”这就是说,孔子的名气所以这样大,和他有子贡这样的大商人弟子分不开。大商人的增多,说明了“工商食官”制度在走向瓦解。
随着商业的发展,原来用作货币的海贝已不敷应用,金属铸币大量增加。1970年在河南洛阳附近,也就是在东周王都附近,发现一个陶瓮,内有属于春秋早期的大平肩空首布六百零四枚,属于春秋中期的斜肩“武”字空首布一百四十九枚。1971年,在新安牛丈村出土属于春秋中期的小型平肩空首布四百零一枚。五十年代后期,在山西侯马亦发现有春秋末年晋国铸造货币的作坊遗址,并出土有大批尖肩尖足大型空首布。空首布和实用的金属农具镈(铲)很相似,所以也叫做“铲布”。这是原始形式的金属货币。金属货币的使用和发展,是商业发展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