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需要正式发票的报名人员,可以持报名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登记、领取。登记时间为2013年8月1—10日(限工作日),领取时间为2013年10月8—18日(限工作日)。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更多信息请见:湖北省司法厅2013年司法考试报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