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3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二、5月31日前报订购考试教材数量。
三、7月30日前各市将考务费上缴到指定的帐户。
四、8月10日前各市将报考人数,考场设置和考试信息通过考试管理系统上报省统考办。
五、9月30日前各市向应考人员核发准考证。
六、10月10日前各市派人到省统考办领取试卷,并于考前一周上报值班人员名单和第一责任人名单。
七、10月13日前完成考务工作人员培训。
八、10月14日全天组织考试。
九、10月17日前各市将答题卡和试卷送回省统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