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及性质
岗位:公办幼儿园(含山村园)合同制教师。
性质:合同制职工(即不占编制)。
二、招聘计划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共28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4年服务期未满的。
7.目前仍在我县从事幼儿园合同制专任教师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录取签约—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28日,共4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14:00-17:30)。
3.报名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入职审查、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
3.毕业证书。
4.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2024年9月30日(暂定)。参加面试人员须于2024年9月2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应聘者面试成绩以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人进入体检环节。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列为体检对象;若学历层次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安排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入职审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入职审查。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黔教发〔2020〕6号)和《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22〕32号)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九、录取签约
(一)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零工市场公众号公布聘用人员名单,聘用等相关手续。
(二)选岗: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成绩并列的,按学历高到低依次选岗;若学历层次也相同,则以协商形式决定选岗顺序。
(三)签订合同: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受聘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聘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空缺替补。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十、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四险一金,工资面议。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官、体检、入职审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方案》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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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教育系统2024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专任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