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良好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概括总结能力和协调能力;
(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六)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学习精神;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备注:1.学历(学位)、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至9月10日16时止。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至9月14日16时止。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至16时止。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至9月27日9时30分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市工人疗养院财务核算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理论及实务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工会相关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初定2024年9月底10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概括总结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在宁波工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若发现有提供资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宁波市总工会机关,咨询电话:0574-89189310,联系人:陈老师;
2.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咨询电话:0574-89189064,联系人:张老师。
宁波市总工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