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树立教育公平为基本方向,实行“阳光分班”,实现机会均等,确保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从2024年秋季起,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行“阳光分班”。
三、工作原则
(一)全员纳入原则。2024年城区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全部纳入“阳光分班”。
(二)均衡配置原则。在标准班额的基础上,每个班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分布;每个班的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尽可能均衡配置。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班额等方面大体相当。
(三)先师后生原则。各学校先均衡组合各班班主任及教师团队,班主任及主要学科教师在“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再将所有新生进行信息化摇号分班。公开分班之后还有预报名的学生,则同样采用该分班程序确定班级。
(四)阳光公开原则。分班工作在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实施方式
由第三方技术公司现场使用电脑均衡分班系统分班,结果立即打印备案,当天通过“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全过程录像备查。
五、实施时间
1.公布名单时间
8月27日:公布各校一年级、七年级班主任及教师(主要学科)名单。
8月27日:公布各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名单。
2.分班时间安排
8月28日上午8:30:乐平一小、乐平三小、乐平四小、乐平五小、乐平六小、乐平七小、乐平八小、乐平九小
8月28日下午14:30:乐平十小、乐平十一小、乐平十二小、乐平十三小、乐平十五小、乐平十九小
8月29日上午8:30:乐平二中、乐平五中、乐平实验学校
8月29日下午14:30:乐平六中、乐中分校、三中分校、乐平第二实验学校
六、实施地点
乐平市第十一小学阶梯教室
七、现场参与分班人员确定
1.纪检监察人员2名,由驻教体局纪检组委派。
2.党员代表3名,由市委组织部邀请。
3.人大代表3名,由市人大邀请。
4.政协委员3名,由市政协邀请。
5.公证员2名、摄像人员1名,由市司法局选派。
6.媒体人员2名,由市融媒体选派。
7.各校校领导2名、教师代表3名、家长代表20名,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8.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起始年级的人员实行回避。
备注:前1-6类人员全程参与各校分班,第7类人员只参与本校分班过程。
八、实施流程
1.各校根据教体局分班时间安排,提前在指定地点候场。
2.参与分班人员到岗后,在纪检监察人员和公证员的监督下由第三方技术员把学校新生录取名单导入电脑均衡分班系统,大屏幕同步显示。
3.工作人员公布学校班级班额数和班级班主任及主要教师编组名单。
4.由第三方技术员讲解电脑均衡分班系统操作原理和流程,并演示。
5.公证员宣布分班开始,第三方技术员操作电脑均衡分班系统进行分班,大屏幕显示分班过程。
6.按分班结果,逐班打印学生和教师名单(一式3份),一份由学校保存,一份由纪检监察人员备案,一份由教育体育局备案。
7.学生班级名单产生后,再由第三方技术人员进行班级教师编组摇号,将教师分入班内。
8.公证员宣布公证意见。
9.即刻分学校在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
10.严厉打击“学托”“学贩”“教育掮客”,举报电话:12345,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798-6786623、0798-678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