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2024年8月23日10:00-9月1日16:00
资格核查:2024年8月23日10:00-9月2日16:00
抽查复核:2024年9月2日-9月3日
缴费确认:2024年9月4日10:00-9月6日16:00
2.报名条件
(一)报考对象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境外人员可以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境外人员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名条件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2.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口(笔)译1科”。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
2.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同声1科”。
3.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