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学区划分
1.乡镇小学:乡镇小学的学区为其所服务的行政村。
2.城区小学
(1)南城办事处
南城明德小学:南外环路以南的南城办事处行政区域。(另:高家庄村、张楼村、常兴寨村,文化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湖西路以东,单州路以南区域的学生可选择到该校就读)
向阳小学:权楼村、鹿湾村、马六村东部、郭庄村。
南城第二小学(二完小):湖西路以西、舜师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
南城第一小学(一完小):南环城堤以北、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及其延长线以西、西关医院门前往东会馆路及其延长线以南、白云路以东。
(2)北城办事处
单曹路小学:白云路以西、古楼南董庄友谊路以北、会馆路向西延长线以南、西外环以东(以上区域学生也可到南城一完小就读)。另加吴六村、马六村。
北城学校小学部:西关医院门前往东会馆路及其延长线以北、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及其延长线以西。西、北边界以北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北园小学:王六村、武馆区域、单六村、赵土楼村、孙草庙村、西郊村西部、四里埠村、三官庙村。
(3)单州小学:单州路以南、君子路以西、文化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名仕豪庭北区、铂金湾小区、康乐湖、阳光水岸学生可以选择就读)
(4)实验小学:君子路以西、单州路以北、湖西路以东、向阳路以南;原四君子酒厂往东南老定砀路(斜路)至舜师路以南、原四君子酒厂往东北斜路以西区域。另增加文化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湖西路以东,单州路以南区域。
(5)健康路小学:向阳路以南、人民路以西、舜师路以北;原四君子酒厂往东南老定砀路(斜路)至舜师路以北、原四君子酒厂往东北斜路至向阳路以东区域。另加东大佳苑、义乌商品城、府东商城、上东名府、紫玉东郡小区。(明泰第一城、名仕豪庭北区学生可以选择到健康路小学就读;府东商城、上东名府、紫玉东郡小区的学生也可到人民路小学就读)
(6)开发区实验小学:东沟河以东、向阳路以南、东环路以西、东西走向-南樊路以北。另加:君子路以东,南北走向-南樊路以西,东西走向-南樊路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以及永顺国际花园小区、馨怡花园小区、中岭小区和中港豪庭小区、樊集村、张黄庄、徐楼。
(7)创新路小学:东西走向-南樊路以南,南北走向-南樊路以东,东边和南边以东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段楼村、周楼村、韩庙村、张楼村、单集村、高庄户村、高家庄村、常兴寨村、樊集村、张黄庄可以选择就读)
(8)人民路小学:君子路以东、向阳路以北、人民路以西、胜利路以南。另:胜利路以北、君子路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北边以园艺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武圣庙村、赵阁村、府东商城、上东名府、紫玉东郡小区的学生也可以选择到该校就读)
(9)嘉善路小学:向阳路以北、君子路以西、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及其延长线以东、北园路以南。(安和家园二期小区西部、铂金华府小区学生可以选择就读)
(10)舜师路小学:湖西路以西、南环城堤以南、舜师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
(11)红星小学:君子路以西、北园路以北、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及其延长线以东、北边以北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名城国际小区、北城家园东区学生也可以选择到红星小学就读)
(12)平原路小学:胜利街东段以南、人民路以东、向阳路以北、东沟河以西,另加张六新村、舜师名园和舜和雅苑小区。
(二)初中学区划分
1.乡镇初中:只有一所初中学校的乡镇,招生范围即本乡镇辖区;有两所及以上学校的,由学区主导、统筹协调各自招生范围。
2.城区初中
(1)实验中学学区:向阳路顺延至友谊村路至西外环路以南;西外环路往南至南外环路以北;君子路以西;南外环路至湖西路、湖西路至单州路以北区域。另增加文化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湖西路以东、单州路以南区域(该区域学生到实验中学西校区就读)。
(2)南城中学学区:南外环路以南的南城办事处行政区域。
(3)单州中学:君子路以西,单州路以南,文化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名仕豪庭北区、铂金湾小区、康乐湖、阳光水岸学生可以选择就读)
(4)胜利路实验学校学区:西环城堤以东、向阳路以北、君子路以西、北环城堤及其延长线以南;另加北环城堤以北、32号路以东、君子路以西,北园路以南。
(5)北城中学(原北城学校初中部)学区: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以西、北环城堤及其延长线以北、接西环城堤以西,向阳路顺延至友谊村路以北、西边和北边以北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6)单县一中附属开发区中学(原开发区实验中学):君子路南段往北至舜师路、舜师路往东至东沟河以东区域;向阳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南樊路以北。君子路以东,南北走向-南樊路以西,东西走向-南樊路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包括永顺国际花园、福馨花园小区、中岭花园小区和中港豪庭小区)
(7)单县一中附属创新路中学(原创新路中学):东西走向-南樊路以南,南北走向-南樊路以东,东边和南边以东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8)人民路中学:君子路北段往南至舜师路、舜师路往东至东沟河以西区域;向阳路东段以北、东环路以西、北边以园艺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9)红星中学:君子路以西、北园路以北、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及其延长线以东、北边以北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名城国际小区、北城家园东区学生也可以选择到红星中学就读)
2.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否则,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后果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行承担。
3.县外学生(在单县购房子女、务工人员子女等)在我县参加七年级入学报名,需提供原学校学籍证明到学校线下办理。
4.今年网上报名仅限于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所提供的入学房产需学生能正常居住。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信息采集填报
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进入“单县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入口”为孩子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按照上传说明上传相关证件,所填、所传信息需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无误后确认报名(家长端报名操作手册由各学校和幼儿园通过家长微信群或其他方式告知家长,同时会在“单县教育+”上发布)。
(二)审核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填报后,报名信息将与大数据进行对接比对。通过大数据校验的报名信息无需上传补充证件,未通过大数据校验的报名信息按照招生平台提示,补充上传相关证件。期间,城区学校家长需关注招生平台信息,及时了解是否需要补充上传证明材料,并在平台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各招生学校设置现场报名站点,如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材料填报后,学校进行家访核实是否正常入住等重要家庭信息。对于提交虚假信息和证件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处理。
(三)督查
学校完成审核后,县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人证不符、虚假证件等,有权驳回报名信息,交由学校重新审核。如学校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将问责到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录取
报名学生信息通过“单县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的资格审核后,将通过“单县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和招生学校书面公告,公布录取结果。
各学校要加强对建档立卡适龄儿童、特困家庭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建立建档立卡、特困、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信息,并将该类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儿童按时入学。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实行“零拒绝”、“全覆盖”,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残疾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纳入学籍管理。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教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要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积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各普通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凡接收残疾儿童就读的普通学校要加强资源教室的建设,满足特殊学生需求。
(三)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进一步完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执行。
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根据《菏泽市直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菏人组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进行安置。
“一校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学区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县教体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我县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治理工作任务繁重,为确保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顺利完成,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压减各自的在校生规模,凡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清退,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文件做出严肃处理。
(二)深化宣传引导。目前,实行“一网通办”平台招生仍处于起步阶段,家长及社会对平台招生的流程存在疑惑,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平台招生的宣传和释疑工作。要加大学区划分和招生流程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及学生家长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招生队伍,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家长明白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学校要每天安排一名熟悉招生政策的校级领导值班,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同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做到专人值守,确保电话畅通,耐心接受群众咨询。
(三)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各招生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按划定的学区和规定的招生流程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变相考试,不得擅自附加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等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编班,不能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快慢班,确保教育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学校可实施“小班化”教学试验,防止学生特别是初中学生中途辍学,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留级。
(四)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未经批准,擅自超过规定标准招收的学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清退,否则,不予注册学籍,不拨付财政经费。
(五)加强监督检查。县教体局将联合县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检查各学校招生工作。对在招生工作中严重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单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