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做到应入尽入。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推进阳光招生,健全招生监督与问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政策公开。
(三)属地为主原则。各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单位招生方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招收插班生。
二、招生学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24年小学招生学校全部为公办学校。
三、招生对象
(一)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隆尧县户籍适龄儿童。
(二)外县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外县市户籍来隆尧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按照中央和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政策要求和我县目标任务,2024年我县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继续停止招生,同时不允许招收其它年级插班生。
(一)非城区小学
采取“线下报名+现场审核”方式办理入学手续。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非城区小学招收本村(片)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母)持户口簿或其它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第四实验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院内)
招收北潘庄村适龄儿童、福美六号院和奎山锦域城已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实行“线上报名+线上初审+线下审核”报名,报名时需上传监护人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房产证明(两个小区适龄儿童报名必传)等。
(三)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包括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及东区(唐尧街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义丰小学、东甫小学、东关小学)统一网上报名,实行“线上报名+线上初审+线下审核”方式进行招生。每名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报名网址,按照划片范围,选择片区小学网上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件。
1.城区各小学划片范围
(城区范围是指东关、东甫、南关、南甫、西关、西甫、北甫、韩庄、义丰、沙湾、北和、东河、西河、官庄、显化寺、杨河、韩解、虎中、杜村十九个村庄及范围以内住宅小区)。
①实验小学:北甫路以南、唐尧街北段中心线以东、老山口路中心线以北、象城街北段中心线以东、康庄路中心线以北、昭庆北街中心线以西、太行路中心线以北、滏阳街中心线以西合围区域内(包括政协小区、公安局、二轻、五金、药材家属楼、蓝石家园、老卫生局家属院、老外贸家属院等)和北甫村、韩庄村及片内居住的西关、西甫村适龄儿童。
②第二实验小学:德仁路中心线以北、唐尧街中心线以西、北甫路以南,西河村、官庄村西界线以东合围区域内各小区。包括片内居住的西河、官庄村、西关、西甫村适龄儿童。2024年新招一年级学生在第二实验小学东区(唐尧街小学)就读。
③第二实验小学东区(唐尧街小学):象城街中心线以西、老山口路中心线以南、唐尧街中心线以东、德仁路西路中心线以南、郭威街南段中心线以东、金隆路中心线以北合围区域内各小区及片内居住的东河村、西甫村适龄儿童。
④第三实验小学:滏阳街南段中心线以西、黄河路东段中心线以南、象城街南段中心线以西、金隆路中心线以南、韩解村西界线以东合围区域内各小区及显化寺、杨河、韩解、杜村、虎中村适龄儿童。
⑤第五实验小学:象城街中心线以东、康庄路中心线以南、滏阳街中心线以西、德仁路与义丰南街交叉口以南以西、黄河路中心线以北合围区域内各小区及南甫村、南关村、北和村及片区内居住的东关村适龄儿童。
⑥义丰小学:滏阳街中心线以东、德仁路中心线以北、新华东路中心线以南合围区域内小区及义丰村、沙湾村适龄儿童。
⑦东甫小学:隆平北街中心线以西、康庄路中心线以北、昭庆街中心线以东、太行路中心线以南合围区域内各小区、家属院及东甫村适龄儿童。
⑧东关小学:隆平北街中心线以东、康庄路中心线以北、滏阳北街中心线以西、新华路东段中心线以北、太行路以南合围区域内各小区及东关村适龄儿童。
2.城区小学网上报名要求、所需材料
第一批次:学校片区内房产、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为学校服务片区内户籍,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建或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100%产权所有,且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报名时需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片区内自购或自建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或土地使用证)。
(2)学校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没有房产,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代人共同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中,户口、房产、居住一致。
①学校服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100%产权所有),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产。报名时需上传祖辈户口簿户主页、房产证明、监护人(父母)户口簿页、学生页,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产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
②学校服务片区内直系三代非同户口簿的,报名时需上传祖辈户口簿户主页、房产证明;监护人(父母)与祖辈关系证明、监护人(父母)户口簿页、学生页,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产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
(3)学校服务片区内拆迁户尚未入住新居的,选择原户籍地(原居住地)所属片区小学报名。报名时需上传监护人(父母)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监护人无房产证明等材料。
第二批次:学校片区内房产,片区外户籍,“房户不一致”
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房产、户口不一致,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100%产权所有,且长期实际居住。报名时需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自购或自建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
第三批次:随迁子女,有户籍无房产
(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非隆尧县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城区取得合法居住证。报名时需上传监护人(父母)户口簿页、学生页、居住证。(如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就近调剂安排入学)
(2)有学校片区户籍但无房产
选择户籍所在片区小学报名时需上传监护人(父母)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
学校录取时按批次顺序录取,学校招满后,未录取批次学生就近调剂安排入学。
五、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
城区小学(含第四实验小学)网上报名时间:8月14日8:00至8月17日18:00;非城区小学同时开始线下报名。
报名网址:http://27.128.234.146:8001/
(操作详见附件: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二)审核时间:
8月19日8:30至8月22日17:30,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六、特殊群体招生
(一)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优化入学流程,鼓励仅凭居住证入学。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身体残疾(听障、视障、智障)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就学。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实施教育,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或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到对应学校和户籍所属乡镇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延缓入学,批准后方可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为一年。入学工作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要按照引进时的政策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事宜。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教育优待政策对象范围。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线上报名先后次序、现场审核先后次序均不影响学位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有效。网上报名上传提供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由监护人承担后果。
(二)监护人一般是指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是由法律规定的自然人。适龄儿童父母离异的,需出具离异判决书,以便根据判决书判定适龄儿童监护人。适龄儿童属于领养的,监护人需提供合法领养证明。
(三)监护人房屋的房产证因房屋贷款在银行质押的,需打印距离现场审核资料时间一个月内的不动产查档证明。
(四)截止报名之日,已购买新房但未交房且未入住的期房,不作为拥有房产的依据。
(五)房产证明一般是指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监护人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屋、公房改革房屋等,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及监护人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佐证)。
(六)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若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其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监护人的结婚证明。
(七)享受优待政策。现役军人、烈士、人才引进等享受国家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教育局统一办理,报名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符合相关政策,由教育局按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八)严肃招生入学纪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确保社会稳定。
未尽事宜,以省、市、县相关文件为准。此公告解释权归隆尧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6759880、675987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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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尧县城区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隆尧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分布图
3.隆尧县2024年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