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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5 09:42:00   来源:鹤壁市鹤山区教育体育局     [字体: ]
【#万亿贵宾会# #万亿贵宾会#】2024年河南鹤壁市鹤山区小学招生入学办法已公布,下面©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招生入学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家长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忧考网万亿贵宾会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两乡镇中心校、区直各小学:

为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工作成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鹤壁市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办法的通知》(鹤教体〔2024〕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鹤壁市鹤山区户籍,在鹤山区工作、常住家庭的适龄儿童。

1.“人户一致”。即户籍、房产、住址一致,新生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一致,房产证明持有人为新生父母(监护人);适龄儿童随父母(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产证明持有人为新生父母(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2.“人户不一致”。具有鹤壁市城区户籍,但不符合上述第一类“人户一致”要求。

(二)具有外县(市)户籍,在鹤壁市鹤山区常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报名方法

1.“人户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信息确认无误的,在划片学校就读。

2.“人户不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现场确认地点为就近划片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在城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房产证明,到就近学校安排入学。

(二)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范围整体划分为:双语小学(招生范围工程处医院以南至部分馨苑小区学生)、中山小学(招生范围元泉路口以北、中山路东西两侧含杨邑、石鼓沟、赵家厂、三矿医院以南、姬家山乡部分辖区)、明德小学(招生范围三矿医院以北、中山路东西两侧、孙圣沟以南、姬家山部分乡辖区)、中新小学(招生范围龙卧新村以北中山北路东西两侧、康家村、杨家庄、姬家山乡部分辖区)、杨邑小学(招生范围东、西、南、北、中五个杨邑、东头村、龙卧村、郭家岗)、竹林学校(招生范围姬家山乡辖区)、鹤山小学(招生范围鹤山街办事处辖区、李荒、张荒、郝荒、王荒、邓家村、曹家村、石碑头、小李庄、良玉、梨林头村、姬家山乡部分辖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鹤壁集南街、西街、东街、新华街办事处辖区)、鹤壁集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部分东街学生、北站社区、东西马河、韩林涧、赵荒、毕吕寨、郭吕寨、王吕寨、贾吕寨、杨吕寨、焦家沟、北站社区、贾家村、井坡村)、毕吕寨小学(招生范围大吕寨部分、郭吕寨、王吕寨、贾吕寨、杨吕寨)、北辰小学(招生范围北辰小区、龙宫、前后蜀村、窦马庄村、秦马庄、吴马庄、王马庄、焦家沟、大吕寨部分)。

三、报名程序

(一)网络信息采集(8月5日—8月7日)。

1.线上办理渠道。线上报名有手机端和网页端两种方式。手机端:通过“豫事办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入“一件事专区”窗口,选择“教育入学”,按页面提示,完善户籍、房产、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等。网页端: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注册登录平台,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在线办理。

2.线下信息采集报名点为划片所在学校,现场确认,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在划片学校报名就读。

(二)现场资格确认(8月10日—8月12日)。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补录阶段(8月13日—8月15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公办学校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教育行政部门审批(8月18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学生进行审核。

(五)录取报到(8月20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在招生学校公布,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小学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规范招生。各小学要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严格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规定,严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小学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应入尽入;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以及其他特殊群体入学政策,统筹解决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