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范围
(一)招聘计划
详见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2024级毕业生)。
2、辞职现待业(未上社会保险)或有失业证,未超过24周岁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7、自愿参加见习实践活动,服从岗位调剂。
8、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能够保障全程参加培训和见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8、曾参加过青年见习岗位的人员;
9、未取得毕业证、执业证、上岗证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2024年7月25日——7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5:00-17:30。(星期六、日休息)
报名材料:《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花名册》(附件3)、佐证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近期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社保缴纳凭证(有无缴纳证明)、失业证(有参保经历需准备))。
以上材料统一打包以“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邮箱fyzp163@163.com。
(二)资格审核:2024年7月25日——7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5:00-17:30。(星期六、日休息)
审核材料:本人签字的纸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社保缴纳凭证、失业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审核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街1号)门诊楼8楼1号会议室旁人力资源部人事人才科。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1.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查看医院人事工作网站(网址http://rsgz.nmgfy.com/)。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缺考处理。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5分钟,满分为100分,统一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将对考生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等进行综合评价。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5.计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6.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明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7.面试中途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8.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全部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二)体检
1.体检在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相关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人事工作网站(网址http://rsgz.nmgf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自签订见习协议起计算见习期限,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六、待遇和保障
见习岗位生活补贴待遇为1980元/月。
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保额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结束后,对见习岗位人员进行考察鉴定,出具《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工作能力和见习成效。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报考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报考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信息,将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工作网站(网址http://rsgz.nmgfy.com/)发布,请予关注。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见习人员和在就业见习期间不能胜任见习工作岗位,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五)本简章由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1-3451022
附件>>> 点击查看
1.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岗进人需求计划表
2.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报名表
3.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岗报名花名册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