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方式
春季转学工作于7月20日开始,实行线上和线下预登记注册的方式,登记地址:惠农区教育局(惠农区德胜路139号),登记完成后,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二、转学条件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惠农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惠农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在外县区就读,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在惠农区的可以转入区属学校就读。
2.惠农区城区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手续(注:红果子镇、燕子墩乡、礼和乡的学生如确需到城区就读的,可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分配入学)。
3.毕业年级(即六年级和九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确有特殊情况的请直接到区教育局进行登记备案核验,核验通过后进行整体调剂分配。
三、所需材料
(一)城区内购房户
1.学生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盖章、经办人联系电话)。
2.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转学学生出生证)。
3.学生父亲或母亲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如住房贷款,一手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二手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公证书不能作为转入学住房依据。如房产证(不动产证)办理了银行抵押,请到政务大厅开具购房查档证明或登录我的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截屏打印。
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将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
(二)城区内无购房户
1.学生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盖章、经办人联系电话)。
2.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转学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要求:请将户口首页、户主信息、学生信息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
3.开具无房证明、租房合同须在政务大厅进行正规备案。
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将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
四、办理流程
线上线下均可登记,2024年7月20日至8月10日线上或线下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到惠农区教育局进行登记备案核验。核验通过后,教育局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办理结果。
>>>点击查看秋季转学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1.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综合学生住址、户籍及交通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片区内学校年级无空余学位的,予以调剂分配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因惠农区城区学校学位紧张,转学学生应服从区教育体育局统一调配,如不愿到调配学校就读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置,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3.由于滨河壹号小区和吉兴城市经典小区于2023年调整为石嘴山市第二小学片区,自2023年秋季开始,调整的两个小区一年级新生在石嘴山市第二小学报名,其他年级按照转学条件中的第1、2、3、4条执行。
4.中小学接收转入学生的,不得突破相关班额规定,严禁新增大班额。
5.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在核查中发现变相留级情况将取消转学资格。
6.现场核验时,转学学生监护人必须携带本人手机及相关材料进行核验,经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办理。
转学咨询电话:0952-3977962
监督举报电话:
惠农区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952-3977995
惠农区教体局办公室:0952-397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