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登记对象
沙坡头区市区小学片内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时间
网上报名阶段:7月10日8:00—7月15日24:00
网上审核阶段:7月16日—7月18日
证件复审阶段:7月19日—7月20日
三、报名登记方式
方法一:在手机上打开“我的宁夏”→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网上申报→沙坡头区→下一步,然后根据要求填报。
方法二:在计算机上打开“宁夏政务网”(https://zwfw.nx.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我要申请→沙坡头区→网上申报,然后根据要求填报。
方法三:在计算机上登录“沙坡头区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sptbm.eesoft.net/Enrollment。
四、报名登记条件
(1)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沙坡头区户口证明及自有住房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名下持有在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产证(不动产证)产权共有人有多个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或本人产权占比不低于51%,且在2024年3月31日前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2)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沙坡头区户口证明及名下持有因拆迁安置的安置性住房(具有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及其它费用票据),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
(3)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沙坡头区户口证明及名下持有从拆迁户手中购买的安置性住房(具有原安置房房主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备案材料,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
(4)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非沙坡头区户口,但适龄儿童父亲、母亲或本人名下持有自购房、自建房、安置房证明且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并提供在沙坡头区的务工证明;
(5)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在住建部门分配安置的廉租房、公租房,提供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房合同,并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
五、招生程序
网上报名:7月10日8:00—7月15日24:00。
登记对象:沙坡头区市区小学片内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选择对应的市区小学,到网上进行信息填报登记,每位适龄儿童限报1所小学。
网上审核:7月16日—7月18日。
学校审核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对需核实的材料,采取网上审查核实。
证件复审:7月19日—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预审后,通过短信方式将审核结果推送给家长,请家长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带所需证件原件及短信通知,到相应报名学校进行证件复审。
名单公示:学校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