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实体根基,创新发展是基础。制造业是经济的根基所在、优势所在。近年来,山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步伐全面加快,实体经济根基更加牢固。聚力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山东省涌现出一大批优质企业和创新产品,为激发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山东省为一批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和创新产品颁奖授牌。可见,创新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原动力,激发企业创新动能,方能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但在实体经济发展整体向好的同时,我国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目前仍面临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企业盈利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要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卡脖子”问题,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引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筑牢实体根基,优化环境是保障。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的命脉所在。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谋划发展思路上下功夫,在优化发展环境上想方法,不断夯实实体经济根基。从J省里下发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部门积极服务,加快新项目审批流程;到安徽设立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广东优化重大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计划每年推动9000家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再到C市召开全市金融加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加强产融对接服务,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浇灌实体经济、流向中小微企业……可见,政府部门的全方位支持,打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稳的是企业发展的信心,更是筑牢实体经济的“压舱石”。
遵循经济规律,顺应发展大势。实体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要继续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要以创新驱动实体经济发展,以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实体经济的生长保驾护航,推动中国经济之船行稳致远,不断谱写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其实,人生也像时钟一样,到了夜间子时就要“从零开始”,只有归零,才会有新的周期与辉煌。作家刘震云也说过:“归零心态就是把自己心灵里的一切清空,把已经拥有的一切剥除,一切归于零的心态。”实际上,无论何种境况,能适时把自己“归零”,总是海阔天空,心胸豁达。
越能够把自己“归零”的人反倒越不会“归零”,不断“归零”就是一种上升与提高,也是一种难得的积淀与涵养。攥紧巴掌,手里什么都没有;张开双手,就会拥有整个世界。做人适时“归零”,当然不是妄自菲薄或消极避世,而是持有人生的洒脱与从容,再去面对眼花缭乱的花花世界时,就会多一分明世的清醒,多一分心态的淡泊。
这是一种对工作、学习、生活、生命的放空,低头,吐故纳新。放得越空,拥有越多。如果你不愿意放弃,就无法重塑,倒掉心中盛满的,才能让心灵甚至整个生命重生。“此空为彼满”,放弃是为了更深一层的拥有,要有空杯心态,这样会拥有的更多。
适时把自己“归零”,就会不断重新开始,永葆青春。人生的敌人莫过于自己。一个人是否成功,大抵决定于在不断把自己“归零”的过程中战胜自己。
适时把自己“归零”,就会不断追求卓越。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不断把每迈出的一步都当作万里长征的“第一”,也就是在一个成绩“归零”之后再赢得新的成绩。这取决于奋斗者的心态。一般说,有什么样的心态就有什么样的努力;有什么样的选择就有什么样的结果。要想获得事业的一次次成功,首先就要调整、完善、升华自己的心态。面对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将心态归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把每一次成功都视为新的起点、新的希望、新的挑战,新的成功就会在不远处向你招手。智者说,心态归零,责任才能归位。把自己“归零”了,就会焕发一种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等待、不埋怨、不消极。我们要奋发进取,永不满足,积极学习新事物,适应新环境,接受新挑战,创造事业的新成果。
适时把自己“归零”,体现了人生的大智慧、大聪明和大能力。
基层干部是传话筒,应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为了实现“精准扶贫”、建设“美丽乡村”,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基层百姓却对此不知情、不了解、不熟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问题的出现既有历史沉淀的因素,也有新时期新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缘由。究其根本在于基层干部没有清晰定位自身的角色,没有承担起政策法规宣传员的职责。“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直接对接政府的政策法规和群众,肩负着宣传政策法规的使命,承担着解读政策法规的职责。所以,“宣传员”是基层干部最本真的诠释,应肩负职责与使命,向广大群众宣传好的政策法规。
基层干部是树之根,应当好村情民意的调研员。“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研是了解村情民意的前提,也是政策精准施策的前提。“扶贫羊”政策实施一个月之后要求全部处理在于未能提前了解村民的需求以及地方特点,类似政策不胜枚举,“一刀切”的施政之策让百姓对政府失去信心,也让百姓幸福感降低。假如基层干部不能肩负起村情民意的调查工作,也将影响企业入驻乡村发展的积极性,将不利于乡村建设项目的发展;假如基层干部没有发挥调研员的作用,村情民意也就无法传达至党政耳中,影响顶层设计与宏观布局。因而,基层干部应放下架子、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百姓,倾听民声、民需,助力基层建设。
基层干部是长纽带,应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调解是中国最为突出的法律贡献,也是基层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作为基层干部,无论是村官还是基层民警、基层法官,都应担负起基层矛盾调解的职责。古有狄仁杰、包拯深入百姓化解矛盾,今有菊美多吉、任长霞等立身实际、倾听百姓意见,协调政府与群众间、邻里间、群众与企业间的相互矛盾,化解纠纷,维护基层治安,实现基层和谐。基层干部作为干部队伍的“先锋”,上连顶层设计,下接百姓群众,“调解员”是一个重要职能,每一位基层干部都应担负职责、肩负使命,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安全,为“最美乡村”、“最美基层”贡献一份力量。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基层干部犹如一股春风,滋润着基层这片“土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在深化城镇化攻坚之期,基层干部就如“服务员”般尽心尽力,“调研员”般认真负责,“调解员”般润滑车轴。只有基层干部扮好这些角色,乡村才能早日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走在城镇化进程的康庄大道上。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我们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健全国家技术创新,尤其要完善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和政策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逐步制定和实施了若干有关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但还很不完善,重要的是缺少一部有关国家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法。因此,要通过修订法律使科技进步法成为国家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的基本法;对政府采购法、企业法以及税法等相关法律也要进行修订,将鼓励自主创新、规范市场行为和创新行为纳入这些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
第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主体。针对我国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我们必须通过发展战略转型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要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壮大自主创新的主体。要引进和学习世界上先进的科技成果,更重要的是要立足自主创新,真正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只有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国际地位和尊严。
第三,推进教育创新,培育创新人才。教育能否发挥其培育创新人才、提供智力和人力支持的作用,是创新型国家建设成败的关键。一是要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创新源和科研院所智力源的作用,增强高校科研投入,改革科研评价体系,激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发挥高校人才培育功能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现实验室人才和创业型人才相结合,培养一批既懂科技又懂市场的新型的创新创业人才,最终推动创新。三是改革高校、科研院所的管理体制,激发大学与科研院所的创新动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推进产学研密切合作的机制;特别是增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和市场的联系,引导它们与企业的合作交流、合作教育,增强科研立项的市场导向意识,提高成果的市场转化率。
第四,发挥政府制度保障作用,营造创新环境。创新型国家的建设需要形成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政府作为创新活动的重要参与者,除了在公共技术研发投入中发挥引导作用外,其的职能在于提供制度保障,营造创新环境。政府应该在法制规范、政策制定、舆论营造中发挥服务性作用,如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行为进行鼓励和保护;建立以鼓励冒险、分散风险的风险投资制度,为自主创新提供金融支持体系;在创新环境上,政府要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完善创新活动硬件和软件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或者暂时退出劳动岗位,带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和生活的困难,需要国家提供生活保障。社会成员在年老、体弱、疾病、伤残、遭遇灾害等情况下,也需要国家提供物质帮助或者给予救济,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就业形式日益多元化等严峻挑战。为了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今后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社会保障最初只覆盖工业工人,随后依次逐渐扩展到商业和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公务人员和农业工人、个体劳动者和小业主,甚至工薪劳动者的配偶。扩大社会保障范围,使之逐步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也是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必然要求。
合理确定支付水平,使社会保障水平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根据我国人口众多、年龄结构老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低、未来社会保障负担沉重的现实情况,再考虑到国家层面上的社会保障资源严重不足,经济不景气时社会保障支出反而会急剧增长,因此,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时候,支付起点应相对低一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者从整体上只能享受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广覆盖应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长期政策选择。
针对国民保障需求的多元化,建立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我国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注重结合自己的国情与国力,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模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国家建立的基本保障制度只能起到基础性作用,解决国民在遇到收入风险时的基本生活问题,尚无法满足人们多元化的需求。这样,补充保险或政府鼓励的基本保障以外的其他保障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由多功能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包括国家强制的最低水平的社会保险、由缴费决定或自愿购买的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构成。
要扩大筹资渠道,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多元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往主要采用现收现付制。这种模式既不公平,也不能筹集到足够的基金以备未来之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均寿命延长,老龄化社会到来,人们对生活质量和健康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要求社会保障既能体现自己养活自己的原则,又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以备将来使用。这就要求实行多样化的筹资模式,即实行以部分积累制为主体,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并存,个人账户制、捐赠、发行彩票和可降低管理成本的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相结合的多种来源渠道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
加强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形成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的社会保障运行管理体制。依法办事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运行、管理只有以法律为依据,才能公平、高效、健康地发展。
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的稳定器、安全阀,事关广大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完善社会福利,从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