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将于考后两个月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外省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调入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证发放,具体发证问题您可以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点服务>人事考试>证书查询中相关证书核发通知,也可以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为12333。
证书发放:
1.电子证书: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电子证书下载(大概考后3个月左右)
2.纸制的证书: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大概考试当年9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