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可在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2日,登录中国兽医网,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1.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已经取得毕业证;
2.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且已经取得毕业证;
3.往年度一次性报考当年4门成绩达当年合格分数线,今年取得毕业证。
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但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在取得毕业证后,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随当年证书一块发放。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执业兽医资格授予(证书发放、领取)
成绩合格且在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的考生,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资格证书,名单将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henan.gov.cn/)进行公示。
证书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发放,符合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选择邮寄证书的考生,注意查收邮件,邮资到付。
今年河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试行电子证照(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效力),电子证书查询与下载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证书补发
已经在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提交网上证书补发申请的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地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371-5692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