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同一岗位考生按照准考证号排序。
进入面试的考生前期已发送面试确认信息均已收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相关信息(电话及传真号码027-65390306,电子邮箱地址hbdzjzp@163.com)。
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2年6月12日(周日)15:00,携带以下材料到湖北省地震监测中心大楼16楼会议室进行考生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详见附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报名推荐表提供确有困难的,可推迟至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他材料:
与公务员报名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用于体检和报备案,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面试考生所提供的上述证件、资料,注明“原件”的,表示需提供原件留存;注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表示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于2022年6月13日(周一)上午按职位分别进行。
职位一:报考规划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117001)的考生进行面试。
职位二:报考震害防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117002)的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于当日8:3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初定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48号湖北省地震局监测中心大楼20楼候考室(门口有湖北地震台门牌)。考生可乘522路、587路、606路、817路、340路、413路等公共汽车到武昌区洪山侧路茶港小区站或天鹅路茶港站下车。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时间初步定于6月14日(周二)上午,体检公告将于6月13日(周一)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湖北防震减灾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根据体检公告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疫要求,请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面试考生须严格遵守所在地、交通部门和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面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另外,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鄂的人员,抵鄂时将被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对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敬请考生注意。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面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新冠疫苗应接尽接,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持有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场所在地考前24小时内(6月12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场所在地考前48小时内(6月11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无呼吸阀),除身份核验、面试环节外,在考场区域参加面试其余环节均应戴好口罩。
4.面试当天或面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及新冠疫情相关症状的,应主动告知考场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带领至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面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6.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面试:(1)面试前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3)不能出示湖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湖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等症状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7.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请考生配合防疫管控措施,遵守面试纪律,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非必要不外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稳妥安排考试行程、食宿事宜,避免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保准时参加考试。如本人防疫有关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二)经确认参加面试后,凡随意放弃面试、体检、录用等资格的考生,我单位将记录该考生情况并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
(三)参加面试考生的往返路费、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核期间,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027-65390306(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hbdzjzp@163.com
(六)湖北省地震局(湖北防震减灾信息网)网址:http://www.eqhb.gov.cn。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