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于考前5天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我委不再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一)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负责做好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衔接、报名资格审核、考场安排、考务安排和相关保障工作,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对考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用人单位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资格审核主体责任,把好执业资格准入关,重点审核学历、资历条件、任职条件要求、申报考试专业是否与现任工作岗位所从事专业、毕业专业、申报评审专业一致或相近。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逐级做好组织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资格审核不严,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报考材料的报送,要专人负责审核和汇总,确保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四)未尽事宜,仍按照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