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团场学校、定教学岗位”的原则,完善团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考核考察,择优聘用,不断提高特岗娱乐彩平台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师市团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四)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一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级及以上水平标准。
三、招聘计划
第十师北屯市2022年义务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招聘36名,减去第一批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已招聘3名,目前剩余33名,其中小学14名、初中19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成立招聘工作组。师市成立由教育局牵头,党委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为成员的招聘工作组。
(一)面向师范类高校招聘(5月30日前)。
1.招聘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聘面向师范类高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每位报考者仅限填报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岗位计划。
2.报名(4月3日10:00至4月15日20:00)。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学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各种证件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并填写《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复印件扫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1905239677@qq.com(文件名拟为姓名+学科)。
3.资格审查(4月3日至4月20日)。招聘工作组将组织人员对报名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核通过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
4.面试(4月27日至4月28日)。招聘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5.签订聘用协议书(5月30日前)。按照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1:1确定拟聘用人员,调阅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按照“三定”原则与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如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月)。
2022年6月1日-15日,师市招聘工作组依据师市整体招聘计划,减去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招聘人员及面向师范类高校招聘人员后,第三次发布招聘信息,空缺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体检与培训
所有拟聘用人员参加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和培训,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等费用。体检费用自理,一经发现身体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特指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等病史)。
六、签订《兵团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七、相关事项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
咨询电话:0906-3312446 王老师:18199617620
附件>>>
第十师2022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表
2022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疆内外高校招聘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