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当提前申请“西安市个人电子识别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防止滞留外地耽误考试,建议在陕西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不迟于考前14天返回西安市,期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考试当天须持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西安市个人电子识别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方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点。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1例以上本土病例所在设区市(不含所在中高风险及1例以上本土病例所在县)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已公布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或行程卡出现*号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口岸入境进考生,需隔离观察满28天。
三、每场考试前,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有效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等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首次体温测量不合格的考生,适当休息后接受再次测量。经第二次体温测量仍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4.“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者;
5.考前14日内有省外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6.被疾控部门要求居家健康检测者和集中健康检测者。
7.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五、考前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务人员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六、考试期间发现的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务人员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七、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生应自备若干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八、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九、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告知书,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个人健康承诺属实,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考试疫情防控会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严格遵守当地和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陕西人事考试网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