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本次苍梧县公安局共设2个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拟招聘1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苍梧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苍梧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注:岗位初定,需服从县局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梧州辖区内户籍或生源地为梧州辖区;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4日;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可以为初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三年内取得高中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退役、高中(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原件等,证件落款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苍梧县公安局一楼102室(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路17号,联系电话0774-2698331)。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近期同底冲印的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身份证(正反面)、退伍军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退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户口、文化程度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作为辅警招聘的准入考试,笔试作为辅警招聘的必要条件,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体能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择优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上午8:00—11:00
体能测试地点:苍梧县职业技术中等学校
1.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2.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必须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试保证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确认放弃参加体测。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内容中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无法确认学历的,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4.退役军人具备士官及以上军衔、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烈士子女、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条件的,免考笔试及体能测试,直接参加政审考察及后续环节。
5.体能测试项目中,纵深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结果当天确认。
(二)笔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考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梧州人才网、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自媒体平台公布。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
笔试地点:苍梧县公安局三楼大会议室。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面试
各职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当考试合格人员不足1:2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告知参考人员。
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针对各岗位工作特点考察考生的动机匹配性、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不计分数,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即可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政审、体检、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政审
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二)体检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合格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合同。
(四)签订聘用合同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初聘人员在聘用后需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建立候录库
体能测试、笔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八、待遇
(一)辅警薪酬约31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九、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由苍梧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苍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98331,督察大队电话:268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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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梧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苍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